过敏反应在美国是一个常见问题,经常发生在人接触到身体认为有害的物质时。无论该人是通过食物或饮料摄入过敏原,还是通过皮肤接触该物质,如果该人的免疫系统试图通过释放抗体来对抗该物质,则很可能会发生反应。过敏反应的范围可以从轻微的皮疹到过敏反应,过敏反应是严重的,有时是致命的反应。
FDA对食品和饮料标签上的过敏原声明进行了广泛的规定,但同样的标签规定不适用于化妆品中的过敏原。FDA监管化妆品的权力有限,但是化妆品公司应该了解可能引起消费者反应的过敏原以及化妆品标签上必须包含的信息。
虽然在联邦层面上有所欠缺,但加州的化妆品过敏原要求更为严格。由于加州是美国最大的经济体,也是世界第五大经济体,企业也应该了解它的要求。
化妆品标签上需要列出过敏原吗?在加州你必须满足什么样的要求?请继续阅读,了解当前联邦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及加利福尼亚州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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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的标签要求
FDA作为食品进行监管的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注明任何 “主要食品过敏原 “的通用名称(如2004年《食品过敏原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所规定的),要么在成分表中注明,要么注明 “含有”。然而,这一要求并没有扩展到其他产品类别,如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
FDA已经确定了由于使用化妆品而导致大多数过敏反应的过敏原。这些过敏原分为5类:
- 防腐剂
- 金属
- 芳香剂
- 天然橡胶
- 染料
《公平包装和标签法(FPLA)》授权FDA要求零售化妆品的成分声明。然而,某些通常含有过敏原的成分可以免于申报通用名。例如,化妆品标签法规允许在标签上标明“香料”和“风味”,而不指明确切的成分。
尽管FDA要求化妆品标签上有成分声明,但某些过敏声明却不受监管。例如,联邦法规没有管理或定义“无香料”、“低过敏性”或“敏感皮肤”等术语。这些术语是由生产该产品的公司定义的,因为FDA还没有为它们的使用建立任何正式的定义或政策。虽然这些术语可能提供市场优势,但FDA已经声明它们可能没有什么意义。尽管如此,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并没有对它们在标签上的使用施加任何具体的限制。
加州报告要求
虽然在联邦层面没有化妆品过敏原相关的法规,但在加州销售的产品将受到额外的监管要求,制造商和分销商应该了解这些要求。根据2005年的《加州安全化妆品法案》,加州制定了一份疑似致癌或生殖伤害的成分清单,并规定含有任何这些成分的产品必须向该州报告。2020年《化妆品香料和香精成分知情权法案(CFFIRKA)》于2022年1月1日生效。CFFIRKA指定了一个称为“香料过敏原”的成分子集和特定成分,这些成分只有在用作香料成分时才必须报告(无论其功能如何)。当它们的浓度达到0.01%(冲洗型化妆品)或0.001%(免洗型化妆品)时,必须由标签上标明的公司报告。
化妆品标签的潜在变化
美国国会最近提出了《个人护理产品安全法》,这项拟议的法案将授予FDA更多的权力来监管美容产品。如果获得通过,该法案将要求化妆品设施向FDA提交一份关于拟在美国销售的每种化妆品的声明。除其他要求外,该声明还应包含化妆品生产设施的信息以及化妆品的成分和适用的警告。
该法案将要求公司在化妆品标签上注明某些过敏原的具体名称,前提是产品中存在一定量的过敏原。尽管该法案包含了标签需要声明的过敏原清单,但FDA有权根据这一要求扩展过敏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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