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是在美国销售的食品中常见的一种成分。食品制造商通常依靠添加剂以各种方式来提高其食品质量。这些添加剂可用来达到美观的目的,也可以是功能性的,保持产品质量或使其食用更安全。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根据添加剂的特性及其预期用途来监管食品中的添加剂,包括建立和执行标签要求。
一般来说,FDA要求食品中的所有成分都要按照从最多到最少的顺序列在标签上。除了这一规定之外,一些添加剂还需要遵守其他的标签要求,而其他的则可以豁免。
获得FDA合规方面的帮助。
Registrar Corp的法规专家可以帮助审核您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FDA的要求。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1-757-224-0177,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联系我们,或通过regstaging.wpengine.com/livechat与我们全天候在线的法规顾问即时联系。
直接添加剂
当食品企业在食品中加入一种添加剂以达到某种目的时,该物质就是一种直接添加剂。例如,卡拉胶经常被用于杏仁奶、松软干酪、冰淇淋、咖啡奶精和素食奶酪等产品中,以达到不同的目的。
有时,直接添加剂可以作为防腐剂来保持或提高安全性和新鲜度。由于产品可能会因霉菌、空气、细菌、真菌或酵母而迅速变质,防腐剂可以减缓变质并帮助控制可能导致食源性疾病的污染。生产乳制品的食品工厂可能会在产品中添加卡拉胶作为防腐剂。
直接添加剂也被用来改善食物的味道、质地和外观。卡拉胶不仅可以用作防腐剂,还可以作为增稠剂添加到咖啡奶精和冰淇淋等产品中,以帮助获得更好的质地。其他直接添加剂的例子有为了改善口感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和人造的香料、调味料和甜味剂。
直接添加剂也可用于提高或保持营养价值。食品可能含有添加的维生素和矿物质,以增加消费者的营养消耗,抵消那些天然存在但在加工过程中损失的物质,或创造一种营养更丰富的产品。
根据FDA对食品成分的一般标签要求,所有直接添加剂都必须在标签上适当标识。
化学防腐剂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化学防腐剂定义为“任何添加到食品中可防止或延缓其变质的化学品,但不包括食盐、糖、醋、香料或从香料中提取的油、通过直接暴露于木材烟雾而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或因其杀虫或除草特性而应用的化学品(21CFR 101.22(a)(5))。
当标签上有化学防腐剂时,清单上必须标明该化学品的普通或常用名称,以及它是一种防腐剂的描述,如:“(防腐剂)”或同时表明功能的声明,如“________以促进颜色保持”。
偶然的添加剂
偶然的添加剂是指那些对成品食品没有技术或功能影响的添加剂,其含量微不足道。品食品没有技术或功能影响的添加剂,其含量微不足道。它们的存在通常是由于它们曾是食品中使用的成分中的某个成分(在该成分中它们确实具有技术或功能效果),或者是因为它们用作加工助剂。
加工助剂的定义是:1)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但在包装成成品之前以某种方式从食品中除去;2)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这些物质被转化为通常存在于食品中的成分,并且不会显著增加食品中天然成分的含量;或3)在加工过程中因其技术或功能效果而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但在成品食品中的含量很低,并且在该食品中没有任何技术或功能效果(21 CFR 101.100(a)(3))。
任何符合这些定义的物质都可以免于在产品标签的成分表中声明。
颜色添加剂
颜色添加剂是指“任何染料、色素或物质,当加入或应用于食品、药物或化妆品或人体时,能够(单独或通过与其他物质反应)赋予颜色。”
颜色添加剂可用于食品中,以抵消颜色损失,纠正颜色的自然变化,增强自然出现的颜色,或为无色食品提供颜色。
“经过认证的 “颜色添加剂是合成色素,每次生产新批次时都需要进行批次认证。”豁免的 “颜色添加剂包括来自天然来源的颜料,如蔬菜、矿物质或动物。豁免的颜色不受批次认证要求的限制。
一些免于认证的色素添加剂可以被统称为“人造色素”、“添加的人造色素”、“添加的色素”、“香料”或类似的描述,而不需要分别命名。它们也可以按名称申报,并带有诸如“用___着色”或“__色”之类的说明但是,某些过敏色素添加剂,如胭脂红/胭脂虫红提取物,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标明名称。已经获得批量认证的颜色必须使用指定给该特定颜色的认证版本的“FD&C”前缀进行命名声明,例如FD&C红色40号。
获得FDA合规方面的帮助。
Registrar Corp的法规专家可以帮助审核您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FDA的要求。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致电+1-757-224-0177,发送电子邮件至[email protected]联系我们,或通过regstaging.wpengine.com/livechat与我们全天候在线的法规顾问即时联系。